不吃鱼但喝汤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博看小说网www.highnotes.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惊叫出自于望月口中,不过她面上却没有太多惊慌,发出的声音除了秦鹿的傀儡也无人听到。

秦鹿的傀儡与本体心神相连,比她更早感受到那隐秘的空间波动,心念电转之间就已经感应到了背后发生了什么。

此时更是头都不抬,本是有些斯文的吃相霎时变得粗暴了起来,也不讲究什么细嚼慢咽了,直接张大嘴巴将整只魔族吞了下去。

一时间消化不了没关系,反正她还有空间胃袋能够暂时储存食物。

就在她进食的功夫,身后的偷袭魔族眨眼间就到了她的背后,朝着她后心处一爪子挥出。

那兽化的利爪直直地刺进了女修的后心处,魔族脸上却无一丝半点偷袭成功的喜悦,因为下一秒,女修的就化为残影消失在 了空中。

显然,它并没有伤到那个人族女修一丝一毫,早在它的利爪还没有碰触到她时,她人就已经离开了原地。

天际空荡荡一片,再不见之前一人一魔打架的身影,只有一个新出现的类狮鹫外形的魔族孤零零地凌空立在那。

望月嘴里发出啧啧声响:“现在的魔族也会玩套路了哈,都懂得什么叫示敌以弱,声东击西了,看来万年前和这个世界的修士那场仗也不是白打的哈!”

望月和傀儡所在的地方十分隐秘,且周身有结界,没有暴露丝毫气息,安全得很。

她在这边待得巴适滴很,还有空对战场点评一番。

哪知下一秒,傀儡就带着她遁入了虚空之中,一阵眩晕过后,再睁眼时,她们已经到了狮鹫魔族的背后!

“我屮艹艹艹艹!!!”

什么叫惊魂一刻,这就是了。

“溯玄你个狗东西!!!”望月又惊又怒。

居然拿她当诱饵!

金丹傀儡甫一出现,也不废话,无声无息间抬手对着前面的魔族就是一记黑色雷霆!

黑色的雷霆带着些许跳跃的金光在空中闪烁,雷霆为天下至阳之物,诛一切邪祟,所有自然系道法之中,属雷法对魔族的伤害最大。

这黑色雷霆上附着的金光更是带有一丝极阳之意,都不用接触,只远远感受就让魔心中一凛。

也正是雷法自身所带的威慑,导致狮鹫魔族没能及时感应到异常,无心去细细分辨,其实这雷法只有金丹巅峰的威力,对它造成的伤害有限,根本无需惧怕。

狮鹫魔族用力挥动背上双翼,在千钧一发之际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言情小说推荐阅读 More+
打工仔成神医

打工仔成神医

执笔弄墨
一份猪脚饭,从此命格换,一杯玉米汁,从此变神医,现金七十块,阴阳看两界。 相亲的时候给一个老乞丐买了一份饭,老乞丐给自己传了功法改变了自己的一生
言情 连载 63万字
塑血骨!医死人!嫁权臣大杀四方

塑血骨!医死人!嫁权臣大杀四方

一叶荻
前世,她是被人玩弄于鼓掌的罪奴,致死才发现自以为的恩人是害她家破人亡的仇人。 重活一世,她带着一身医毒之术和神医空间,涅盘归来。 为救族人,为灭仇敌,她不惜借用“谎言”,把自己嫁给了嗜杀成性又身有残疾的御王。 世人笑她不自量力,自寻死路。 前世仇人要让她死无葬身之地。 凌楚玥不屑冷笑。 她堂堂医术毒术蛊术无一不精的鬼医,还有神医空间护体,会再任由前世这些魑魅魍魉欺辱? 一双神之手活死人肉白骨,出手
言情 连载 62万字
无限杀戮!高考落榜我于人间屠神

无限杀戮!高考落榜我于人间屠神

圣光小熊喵
看着身下的黑丝校花,陈歌头顶上缓缓浮现出一个问号。 “系统,咱就是说有没有可能穿错世界了?” 就在陈歌以为系统出错时,身下的黑丝校花现出原形变成狰狞异虫。 怪物降临,诡异复苏。 遭到异虫袭击导致错过高考而落榜的陈歌,只好选择猎杀怪物甚至是神明。 怪物被杀就会死,神明也一样!
言情 连载 83万字
病态!疯批!s级们都爱观察员

病态!疯批!s级们都爱观察员

鱼阿余
(万人迷+雄竞修罗场+黑化病娇+人外+1vN+正文无cp+单箭头) 异端之爱,永不磨灭。 宋玉婵养大的小怪物死了。 虽然伤心,但生活还得继续。 她如往常一样,把他生前最爱吃的生肉切好放在牌位前,并上了三支香。 希望他在地狱也要爱着她。 但。 深夜的弹窗蹦出来的一条消息结束了她平静的生活,小怪物的死似乎另有隐情。 为了查清事情的真相,她不得不成为一名观察员,潜入一家名为永恒之心的科技公司。 事情的发
言情 连载 43万字
喋血街头:重生古惑仔发家史

喋血街头:重生古惑仔发家史

佩琪家的丽丽
老大是龙根,小弟是吉米,要钱有钱,要人有人,什么阿乐和大D,都给我靠边站…… 从胜和上位坐馆,再一统和字头,杀翻全港岛社团……
言情 连载 142万字
墨先生拉我入红尘

墨先生拉我入红尘

东风栩栩
她无意中帮了他的母亲,他想跟她做朋友。 她在酒会上被有心为难,却反败为胜,从此一鸣惊人,成了他的朱砂痣。 她经历一系列变故,出走他乡,被众多仰慕者纠缠,他说:“你如果给我个名分,那就不用打一架了。” 她说,“喜欢一个人,像是中了诅咒,满心满眼都是她,控制不住地去追求她,无微不至的去关心她,对她有求必应......然而等到这份喜欢耗得差不多了,诅咒自然就解除了。你说一个人的喜欢能维持多久?你说世间有
言情 连载 41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