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辣萌骨煲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博看小说网www.highnotes.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姜初韵眉毛一弯,轻笑出声,:“阿母,我不在乎,就算我背着世人的嘲讽与耻笑,我嫁给他也绝不后悔。”

是的,她是真心想与萧璟湛在一起一辈子的,上一世她辜负了他,害他万箭穿心。而这一世她认清了自己的心,发誓一定要守护他。

“阿母,也许在你们心中,女儿家就应该相夫教子,但如若在维护这个家的同时很不开心,那么这一切还有什么意义呢,人活一世,韵儿觉得开心最重要。”

苏婉柔听了她的想法,无声的叹了口气,“阿母当然希望我们韵儿过的开心,你阿爹和我啊,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你们兄妹四人过的平平安安,开开心心的,既然韵儿这么说的,那阿母答应你便是”

姜初韵眼眶不自觉的红了起来,继续轻轻搂着苏婉柔,“谢谢阿母的理解”

苏婉柔与姜世恒相视一笑。

姜初韵抬起头来,“那这样就只能委屈阿爹和阿母了,我嫁给千岁爷这件事本就会惹来非议,以后还望阿爹阿母多担待些”

“这个韵儿放心,有阿爹在,我看谁敢对我们将军府光明正大的议论”,姜世恒拍拍那充满力量的胸脯大声道。

没有人看到站在不远处的姜初涵牙齿咬的‘咯咯’作响,面容阴狠的盯着一家三口。

“姜初韵,凭什么你就能随心所欲,而我就要看阿爹阿母的脸色做事!”

“小姐,他们看起来可亲热了,小姐不过去吗?”

阿橘的话无疑是火上浇油,惹得姜初涵狠狠瞪了她一眼。

随即姜初涵朝姜初韵走去,立马换了一副面孔,看起来温柔大方,楚楚动人。

“姐姐回来了,姐姐身体好些了吗?”

姜初韵闻声看向她,嘴角上扬道:“多谢妹妹关心,本来姐姐身体尚好,可是一看见妹妹出现,姐姐的精神状态顿时就不好了呢”

姜初韵说完还不忘扶了一下太阳穴。

这一顿操作给姜初涵顿时整不会了,以前这个小贱人不是事事都顺从自己吗?怎么今日变得如此口齿伶俐了。

尽管姜初涵心有不悦但表面也笑容不断。

“姐姐这是说的哪里话,妹妹又不是什么凶神恶煞的怪物,怎会让姐姐如此不舒服呢?”

姜初韵默默的翻了个白眼,你比怪物还恶心。姜初韵也只笑笑不说话,懒得和她说那么多,浪费心神。

“对了韵儿,后日是长公主的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言情小说推荐阅读 More+
打工仔成神医

打工仔成神医

执笔弄墨
一份猪脚饭,从此命格换,一杯玉米汁,从此变神医,现金七十块,阴阳看两界。 相亲的时候给一个老乞丐买了一份饭,老乞丐给自己传了功法改变了自己的一生
言情 连载 63万字
塑血骨!医死人!嫁权臣大杀四方

塑血骨!医死人!嫁权臣大杀四方

一叶荻
前世,她是被人玩弄于鼓掌的罪奴,致死才发现自以为的恩人是害她家破人亡的仇人。 重活一世,她带着一身医毒之术和神医空间,涅盘归来。 为救族人,为灭仇敌,她不惜借用“谎言”,把自己嫁给了嗜杀成性又身有残疾的御王。 世人笑她不自量力,自寻死路。 前世仇人要让她死无葬身之地。 凌楚玥不屑冷笑。 她堂堂医术毒术蛊术无一不精的鬼医,还有神医空间护体,会再任由前世这些魑魅魍魉欺辱? 一双神之手活死人肉白骨,出手
言情 连载 62万字
无限杀戮!高考落榜我于人间屠神

无限杀戮!高考落榜我于人间屠神

圣光小熊喵
看着身下的黑丝校花,陈歌头顶上缓缓浮现出一个问号。 “系统,咱就是说有没有可能穿错世界了?” 就在陈歌以为系统出错时,身下的黑丝校花现出原形变成狰狞异虫。 怪物降临,诡异复苏。 遭到异虫袭击导致错过高考而落榜的陈歌,只好选择猎杀怪物甚至是神明。 怪物被杀就会死,神明也一样!
言情 连载 83万字
病态!疯批!s级们都爱观察员

病态!疯批!s级们都爱观察员

鱼阿余
(万人迷+雄竞修罗场+黑化病娇+人外+1vN+正文无cp+单箭头) 异端之爱,永不磨灭。 宋玉婵养大的小怪物死了。 虽然伤心,但生活还得继续。 她如往常一样,把他生前最爱吃的生肉切好放在牌位前,并上了三支香。 希望他在地狱也要爱着她。 但。 深夜的弹窗蹦出来的一条消息结束了她平静的生活,小怪物的死似乎另有隐情。 为了查清事情的真相,她不得不成为一名观察员,潜入一家名为永恒之心的科技公司。 事情的发
言情 连载 43万字
喋血街头:重生古惑仔发家史

喋血街头:重生古惑仔发家史

佩琪家的丽丽
老大是龙根,小弟是吉米,要钱有钱,要人有人,什么阿乐和大D,都给我靠边站…… 从胜和上位坐馆,再一统和字头,杀翻全港岛社团……
言情 连载 142万字
墨先生拉我入红尘

墨先生拉我入红尘

东风栩栩
她无意中帮了他的母亲,他想跟她做朋友。 她在酒会上被有心为难,却反败为胜,从此一鸣惊人,成了他的朱砂痣。 她经历一系列变故,出走他乡,被众多仰慕者纠缠,他说:“你如果给我个名分,那就不用打一架了。” 她说,“喜欢一个人,像是中了诅咒,满心满眼都是她,控制不住地去追求她,无微不至的去关心她,对她有求必应......然而等到这份喜欢耗得差不多了,诅咒自然就解除了。你说一个人的喜欢能维持多久?你说世间有
言情 连载 41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