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问前程皆无忧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博看小说网www.highnotes.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宸宸,你想要老婆不要?爸爸给你买了一个兔子老婆噢~快点出来看看吧。”

零先生蹲在占据了整个房间一半地方的豪华兔子窝前,温柔的呼唤着此刻躺在自己窝窝里睡觉的黑色小兔子。

他的手里拎着一个笼子,在笼子中有一只黑眼睛的白色兔子,兔子耳朵尖的位置是黑色的,他静静的待在笼子里,不吵不闹。看着十分的高冷安静。

白色小兔子名字叫商商,是零先生从他朋友的兔舍里精挑万选后买回来的。

零先生担心他的兔宝贝宸宸孤单,就给他买了一个小伙伴,朋友说这只兔子是个女孩,他就决定要把他当成小家伙的老婆了。

商商趴在笼子里,耳朵拢着,并不打算去管眼前吵闹的人类,也一点都不想去了解这个屋子里正在散发着发情期味道的兔子。

“咕咕~”

可爱的咕咕声从零先生召唤的声音出来的时候,就没有停歇过,商商闭着眼睛,不去看,就感觉到自己待着的笼子被打开了。

商商睁开眼睛,就和突然出现在他面前的黑色毛绒兔兔来了一个四目相对,小兔子的毛发又黑又亮,身上穿着可爱的衣服,小脑袋上还戴着小帽子,鼻子一个劲往他这里凑,似乎很高兴,还有些傻。

“咕咕~老婆,你好漂亮!我喜欢你!我们一起生宝宝好不好?咕咕~”

宸宸蹭着商商的毛绒脸颊,连他是雄是雌都没有闻出来,就开始胡乱说话,想来是发情期已经让他整个兔兔都迷糊了。

“我是雄兔,不是你老婆,咕!”

商商抖了抖耳朵,不太高兴的将这只黑色的兔子推开,自己挪到了另一边,开始用自己的爪爪洗脸,想把对方蹭在脸颊上的味道洗掉。

“咕咕~老婆,生宝宝~”

宸宸已经热迷糊了,根本没有听清楚商商说的什么话,蹭过去就又去贴他脸颊,声音还有点软。

他应该是刚刚成熟没有多久,第一次进入这样的状态,所以才这么迷糊,连雌雄都分不清楚了。

“生不了!”

商商又一次凶巴巴的把黏糊糊的宸宸兔兔推开,这一次直接从笼子里出去,跑到零先生脚后继续洗脸,把味道舔干净。

“咕咕~老婆不喜欢宸宸嘛~呜呜呜……”

宸宸兔兔被拒绝了两次,这会儿还亲眼目睹对方离他而去,瞬间破防了,喊了一声后就开始咕咕叫起来,听音调就知道他很伤心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言情小说推荐阅读 More+
打工仔成神医

打工仔成神医

执笔弄墨
一份猪脚饭,从此命格换,一杯玉米汁,从此变神医,现金七十块,阴阳看两界。 相亲的时候给一个老乞丐买了一份饭,老乞丐给自己传了功法改变了自己的一生
言情 连载 63万字
塑血骨!医死人!嫁权臣大杀四方

塑血骨!医死人!嫁权臣大杀四方

一叶荻
前世,她是被人玩弄于鼓掌的罪奴,致死才发现自以为的恩人是害她家破人亡的仇人。 重活一世,她带着一身医毒之术和神医空间,涅盘归来。 为救族人,为灭仇敌,她不惜借用“谎言”,把自己嫁给了嗜杀成性又身有残疾的御王。 世人笑她不自量力,自寻死路。 前世仇人要让她死无葬身之地。 凌楚玥不屑冷笑。 她堂堂医术毒术蛊术无一不精的鬼医,还有神医空间护体,会再任由前世这些魑魅魍魉欺辱? 一双神之手活死人肉白骨,出手
言情 连载 62万字
无限杀戮!高考落榜我于人间屠神

无限杀戮!高考落榜我于人间屠神

圣光小熊喵
看着身下的黑丝校花,陈歌头顶上缓缓浮现出一个问号。 “系统,咱就是说有没有可能穿错世界了?” 就在陈歌以为系统出错时,身下的黑丝校花现出原形变成狰狞异虫。 怪物降临,诡异复苏。 遭到异虫袭击导致错过高考而落榜的陈歌,只好选择猎杀怪物甚至是神明。 怪物被杀就会死,神明也一样!
言情 连载 83万字
病态!疯批!s级们都爱观察员

病态!疯批!s级们都爱观察员

鱼阿余
(万人迷+雄竞修罗场+黑化病娇+人外+1vN+正文无cp+单箭头) 异端之爱,永不磨灭。 宋玉婵养大的小怪物死了。 虽然伤心,但生活还得继续。 她如往常一样,把他生前最爱吃的生肉切好放在牌位前,并上了三支香。 希望他在地狱也要爱着她。 但。 深夜的弹窗蹦出来的一条消息结束了她平静的生活,小怪物的死似乎另有隐情。 为了查清事情的真相,她不得不成为一名观察员,潜入一家名为永恒之心的科技公司。 事情的发
言情 连载 43万字
喋血街头:重生古惑仔发家史

喋血街头:重生古惑仔发家史

佩琪家的丽丽
老大是龙根,小弟是吉米,要钱有钱,要人有人,什么阿乐和大D,都给我靠边站…… 从胜和上位坐馆,再一统和字头,杀翻全港岛社团……
言情 连载 142万字
墨先生拉我入红尘

墨先生拉我入红尘

东风栩栩
她无意中帮了他的母亲,他想跟她做朋友。 她在酒会上被有心为难,却反败为胜,从此一鸣惊人,成了他的朱砂痣。 她经历一系列变故,出走他乡,被众多仰慕者纠缠,他说:“你如果给我个名分,那就不用打一架了。” 她说,“喜欢一个人,像是中了诅咒,满心满眼都是她,控制不住地去追求她,无微不至的去关心她,对她有求必应......然而等到这份喜欢耗得差不多了,诅咒自然就解除了。你说一个人的喜欢能维持多久?你说世间有
言情 连载 41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