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吃鱼但喝汤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博看小说网www.highnotes.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这段时间事情太多,秦鹿和学校脱节太久了,不光是她,省城一中当初参加了繁城秘境的学生一直没找齐,也就有一部分人一直没去上学。

大概是知道她在执行什么重要任务,学校那边也一直没有人催她。

打开手机,也只能看到白锦这个班主任的问候消息。

几乎是隔几天就会过来问一句平安否,还有就是学校的一些假期问候作业以及各种重大活动通知。

杂七杂八零零碎碎的,但还挺有仪式感,这给秦鹿带来了一丝她还是个学生的感觉。

今年因为灵气复苏这一突然事项爆发,连带着学校的课程都进行了不少的改革。

不但学生们的课业进行了重大改革,增加了一些关于修仙的科目,而且传统的语数生化地政也没丢,甚至进行了难度升级。

大家都修仙了,脑子至少都灵光了一个度,这些传统课业也必须进行升级,不然大家都考满分,还怎么区分优生差生?

还怎么因材施教分级培养?

英语这门课,已经直接被教育局踢出了主课界,地位降级。

反倒是语文课,教材中文言文含量直线上升。

——因为怕学生们连灵诀功法都看不懂。

艺术课程里,除了美术课之外还增加了一门书法课。

因为上层教改委发现,书法界,易出符箓人才。

桦国有几位书法界大师,直接无痛转行当了符修,丝滑得不行。

天赋最杰出的要数其中一位修草书的大师,笔墨一点,灵符天成。

就是这艺术有点太抽象了,着实让人看不懂,但没关系,符有用就行。

还是那句话,培养兴趣爱好要从娃娃抓起,瞎猫万一就碰上那么几个死耗子了呢?

秦鹿一边看着白锦给她发过来的课程改革通知和各种期末复习资料,虽然缺课了一整个学期,但她面对这些课程却一点也不担心挂科。

书法课和美术课这类艺术课程,要求的毕业标准是能够独立画出任意一道低级符箓,这都是她玩剩下的东西好吧?

虽然不专精于符箓一道,但低级符箓她随便就能画,根本不在怕的。

其他的主课她随便翻翻资料,花一晚上刷刷题就行,满分不保证,高分没问题。

回程飞机的头等舱上满满当当,旁边是一同回Z省省城的同学们和许悠,还有一些同路的修士们,大家都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言情小说推荐阅读 More+
打工仔成神医

打工仔成神医

执笔弄墨
一份猪脚饭,从此命格换,一杯玉米汁,从此变神医,现金七十块,阴阳看两界。 相亲的时候给一个老乞丐买了一份饭,老乞丐给自己传了功法改变了自己的一生
言情 连载 63万字
塑血骨!医死人!嫁权臣大杀四方

塑血骨!医死人!嫁权臣大杀四方

一叶荻
前世,她是被人玩弄于鼓掌的罪奴,致死才发现自以为的恩人是害她家破人亡的仇人。 重活一世,她带着一身医毒之术和神医空间,涅盘归来。 为救族人,为灭仇敌,她不惜借用“谎言”,把自己嫁给了嗜杀成性又身有残疾的御王。 世人笑她不自量力,自寻死路。 前世仇人要让她死无葬身之地。 凌楚玥不屑冷笑。 她堂堂医术毒术蛊术无一不精的鬼医,还有神医空间护体,会再任由前世这些魑魅魍魉欺辱? 一双神之手活死人肉白骨,出手
言情 连载 62万字
无限杀戮!高考落榜我于人间屠神

无限杀戮!高考落榜我于人间屠神

圣光小熊喵
看着身下的黑丝校花,陈歌头顶上缓缓浮现出一个问号。 “系统,咱就是说有没有可能穿错世界了?” 就在陈歌以为系统出错时,身下的黑丝校花现出原形变成狰狞异虫。 怪物降临,诡异复苏。 遭到异虫袭击导致错过高考而落榜的陈歌,只好选择猎杀怪物甚至是神明。 怪物被杀就会死,神明也一样!
言情 连载 83万字
病态!疯批!s级们都爱观察员

病态!疯批!s级们都爱观察员

鱼阿余
(万人迷+雄竞修罗场+黑化病娇+人外+1vN+正文无cp+单箭头) 异端之爱,永不磨灭。 宋玉婵养大的小怪物死了。 虽然伤心,但生活还得继续。 她如往常一样,把他生前最爱吃的生肉切好放在牌位前,并上了三支香。 希望他在地狱也要爱着她。 但。 深夜的弹窗蹦出来的一条消息结束了她平静的生活,小怪物的死似乎另有隐情。 为了查清事情的真相,她不得不成为一名观察员,潜入一家名为永恒之心的科技公司。 事情的发
言情 连载 43万字
喋血街头:重生古惑仔发家史

喋血街头:重生古惑仔发家史

佩琪家的丽丽
老大是龙根,小弟是吉米,要钱有钱,要人有人,什么阿乐和大D,都给我靠边站…… 从胜和上位坐馆,再一统和字头,杀翻全港岛社团……
言情 连载 142万字
墨先生拉我入红尘

墨先生拉我入红尘

东风栩栩
她无意中帮了他的母亲,他想跟她做朋友。 她在酒会上被有心为难,却反败为胜,从此一鸣惊人,成了他的朱砂痣。 她经历一系列变故,出走他乡,被众多仰慕者纠缠,他说:“你如果给我个名分,那就不用打一架了。” 她说,“喜欢一个人,像是中了诅咒,满心满眼都是她,控制不住地去追求她,无微不至的去关心她,对她有求必应......然而等到这份喜欢耗得差不多了,诅咒自然就解除了。你说一个人的喜欢能维持多久?你说世间有
言情 连载 41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