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零祁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博看小说网www.highnotes.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本来他的打算是给约翰弄个可靠的妖精签订契约。要说可靠当然是死去的妖精最可靠,它们会如同白纸重新诞生,不会有活着妖精的劣根性。

但鉴定出这精灵之泪属于时间妖精,那他就得好好考虑一下。万一惹祸就麻烦了,毕竟他最讨厌的就是麻烦。

到最后,李柯没有立刻复活这块精灵之泪,等以后看看情况再说。

来到卡桑部落生活的这些天。

在莱茵和约翰的努力下,蜥蜴人族们按部就班地生活着。食物的问题也得到了解决,莱茵用魔法结界把食物暂时封印起来,这样就不怕蜥蜴人趁机吃掉所有的粮食。

至于武装,蜥蜴人使用石枪作为武器,除此之外就是木棍。但是蜥蜴人身上的鳞片相当坚硬,用石枪或者木棍根本就起不到多少作用。所以蜥蜴人战斗的方式相当原始,也就是肉搏。

肉搏战李柯不想让约翰参与,因为他的目的是去和对方的勇者战斗。再说他对被不检点神召唤来的勇者有些兴趣,当然,也只是有些而已。他的生活不需要太过的意外介入,尤其是像勇者这种拥有主人公线路的人物。

没吃过猪肉,那也得见过猪跑才行。勇者这名声倒是响亮,但没见过总觉得缺少什么。

虽说对双眼附加[远视]魔法什么都能看见,但他并没有偷窥个人隐私的爱好。不过眼下勇者自己送上门来,倒是可以好好观察一下。

但愿不是什么难搞的家伙。

很快,就到了约架的这一天。

卡桑部落和卡布部落决定在自行草原进行对决。不过要从卡桑部落走到目的地还是有一段距离的,所以李柯最初的想法终于落实下来。

李柯坐在由四只蜥蜴人抬起的简易轿子上,刚开始李柯还感觉良好,然而这轿子一点都不平稳,颠得他想吐。于是他叫停了,从轿子上走下来。

相比起轿子,他觉得还是选择走路比较妥当。

看李柯不想坐轿子,在旁边跃跃欲试的约翰终于等到机会上去体验一把。这一体验他就喜欢上了,因此在到达决战的目的地自行草原的时候,约翰低声道;怎么这么快就到了啊我还没坐够呢。

李柯他们来的时候,对方的人马倒是早就到了,排列的整整齐齐,就像是真正的士兵一样。蜥蜴人族是没有排兵列阵的习惯,所以这一幕应该是归功于勇者一行人的教导。

你们就是卡桑部落的蜥蜴人族吗?对面有个身穿材质上等布甲,手握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
觉悟吧,剧本君

觉悟吧,剧本君

夏木暖晴天
关于觉悟吧,剧本君:不断清空的记忆,反复加载的剧情,自带bug的npc,一次又一次沉浸于全息意识虚拟游戏剧本的设定中,开启打破游戏矩阵,重新找回自我,完成隐藏任务的npc自觉之旅。
玄幻 连载 12万字
我从逃亡开始修仙

我从逃亡开始修仙

木之偶
李林穿越到修仙界。 发现自己全家被灭,正在逃亡。 修炼祖传功法,得到宝物淬灵珠。 法宝、丹药、符箓,等等都可以用淬灵珠提升品阶。 然后,李林复仇,去往修仙界。 一路艰辛,如履薄冰。 每次遇险都能越阶杀敌,逢凶化吉。 渐渐成长为一个修仙界至尊强者。
玄幻 连载 96万字
[快穿]金牌鲨手

[快穿]金牌鲨手

一山钩月
我的名字叫林月天,23岁。我出身于某个有点混乱的赛博朋克未来世界,未婚。我在安保公司上班,每天八点准时回家。我不抽烟,酒仅止于浅尝,晚上11点睡,每天要睡足8个小时。睡前我一定喝一杯温牛奶,然后做20分钟坐位体前屈,上了床,马上熟睡,一觉到天亮,决不把疲劳和压力留到第二天。我看过的三十多个心理医生都说我很正常。系统:差不多得了。我性格温柔、亲切讲理、认真工作、人缘很好。以及,虽然这么说有点傲慢,但
玄幻 连载 17万字
鲤鱼

鲤鱼

一颗鱼头人
林彧(yu)觉得自己是被搁浅的鱼,而裴黎就是那个能带走他的浪。儿童台主持vs满贯影后1v1,sc,h,略狗血未婚生子、破镜重圆~~~~~~~~~~
玄幻 连载 6万字
重生后成了太子朱砂痣

重生后成了太子朱砂痣

玉楼点翠
文案国色天香明艳娇美人x端方自持清冷太子殿下沈筠曦,天下首富嫡女,生的国色天香,性子明媚热烈,本应嫁得良人和顺美满,却上辈子鬼迷心窍爱上了清冷矜贵的太子殿下。她为救太子失了身,未婚先育,上赶着给他做没名没分的妾室,沦为京城最大的笑柄。沈筠曦以为太子会信守承诺对她好,他却在她孕中大婚。腹中胎儿被污孽种,她被灌落子汤,刑沉塘。冰冷的池水鲜红散开,隔着红雾,她看见东宫遍布红绸和喜字,欢声笑语,热闹非凡,
玄幻 连载 47万字
枕边呢喃

枕边呢喃

林雪灵
文案1陆扬九岁那年,妈妈带了一个小姑娘回家,告诉他这是他未来媳妇儿。此后十三年,陆扬一直把纪茉当作未婚妻。全世界都以为陆扬喜欢纪茉。只有纪茉知道,陆扬并不喜欢她。订婚前的一天晚上,纪茉留下一封信,自此从陆扬的生命里消失。信很简单,只有寥寥几个字——“陆扬哥哥,我走啦,不要来找我。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不用勉强,后会无期。”文案2纪茉离开三年,陆扬几乎找遍半个地球。依然了无音讯。某日,陆扬醉酒。发小送他
玄幻 连载 30万字